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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H股相关股息税由20%调降至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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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股票王
时间:
2011-7-4 09:30
标题:
H股相关股息税由20%调降至10%
困扰股民的 H股股息税有新发展,中国银行宣佈,经该行与有关税务机关反覆沟通,税务机关已于近日明确表示,境外居民个人股东从境内非外商投资企业在港发行的股票取得的股息红利应缴个人所得税,可根据内地与香港间税收安排的规定,享受相关税收优惠。因此该行会为港人个人 H股股东派发 2010年度末期息时,代扣代缴 10%股息税,而非早前其他 H股公司所扣的 20%。中行这次先例,对 25.6万名中行实物股东来说是喜讯之馀,相信其他持有 H股的个人股东亦可受惠。
中行将代扣代缴
中行昨发出的公告表示,除了在港持有 H股的境外居民个人股东,若股东所属国家与中国已签署税收协定,亦可享受相关税收优惠,包括澳门股东;但税务法规及相关税收协定另有规定的,该行将按照相关规定的税率和程序代扣代缴股息的个人所得税。对于非居民企业 H股股东,例如股票是存放于银行或证券行,以中央结算代名人名义持有,根据有关税务法规,则仍按 10%税率代扣代缴其股息的企业所得税。事实上,自上月国航 (753) 公佈,今年起要为 H股个人股东代扣两成股息税后,投资者都担心会影响派息。及后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陈家强表示,按照香港与内地签订的避免双重徵税协定,无论是本港企业或个人股东,股息税上限均为 10%;不过,若是直接持有支付股息公司至少 25%股权,股息税上限是 5%。国家税务总局官员上月底表示,就 H股个人股东的股息税事宜,正与香港税务局磋商,会按中港税务安排协定办事,其中香港居民与非香港居民会有不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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