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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证监会:私募基金将采取适度监管制度 研究推期货长假盘
证监会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案件将实行备案制
证监会启动案件调查数量激增
证监会:光大证券赔偿方案已报最高院
证监会:将依法审批阿里控股天弘
证监会:IPO财务专项检查现场检查收官 近三成公司撤单
IPO财务检查收官平安证券再触雷
IPO短期内重启的可能性不大
证监会表态新股发行改革 A股7次暂停IPO回顾 证监会:私募基金将采取适度监管制度 研究推期货长假盘
昨日,中国证监会召开例行新闻发布会,对于市场关注的私募基金监管法规制定进展、方正证券(601901)吸收合并民族证券行政许可申请、期货市场是否推出长假交易等热点问题进行了集中回应。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表示,证监会正在起草私募投资基金监管法规,拟将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以及包括创业投资基金在内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等各类私募基金纳入统一调整范围,该法规将明确证监会对私募基金采取区别于公募基金的适度监管制度。
同时,他表示,光大证券(601788)案件已进入行政处罚事先告知程序,下一步,证监会将依照法定程序,尽快作出正式处罚决定。
此外,对于商业银行等机构参与国债期货进度,他透露,证监会正会同相关部门积极推动商业银行、保险(放心保)公司等机构投资者参与国债期货市场。目前,各项准备工作正在有序推进过程中。
⊙记者 马婧妤 郭玉志 ○编辑 颜剑
五措施加强基金子公司监管
加强非现场监控;加强现场检查,及时发现问题;严格执法,严惩违法违规行为;发挥行业协会作用;及时完善相关监管规定,促进基金管理公司子公司规范发展
近期,有媒体报道称,有多家基金管理公司子公司相关业务被强制叫停。对于基金公司子公司下一步监管措施,证监会新闻发言人表示,按照放松管制、加强监管的总体监管思路,证监会根据《基金管理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试点办法》、《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子公司管理暂行规定》等相关规定,对基金管理公司子公司实施监管,要求基金管理公司子公司建立科学完善的公司治理,实施有效的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机制,保持公司规范有序运作,依法稳健经营。
下一步,证监会将注重对基金管理公司子公司进行事中事后监督检查,强化风险控制,加强违规处罚,注重行业自律:一是加强非现场监控,通过信息统计分析,跟踪了解业务发展合规情况及潜在风险,防止发生区域性和系统性风险;二是加强现场检查,及时发现问题,采取必要的监管措施,维护市场秩序;三是严格执法,严惩违法违规行为,切实维护投资者权益;四是发挥行业协会作用,通过制定业务指引及自律规范,推动公司守法经营、规范运作、勤勉尽责、防范风险;五是根据基金管理公司子公司业务发展及监管执法实践情况,及时完善相关监管规定,促进基金管理公司子公司规范发展。
将对私募基金采取适度监管
目前,正起草私募投资基金监管法规,拟将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以及包括创业投资基金在内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等各类私募基金纳入统一调整范围
今年6月,中编办将包括创业投资基金在内的私募股权基金监管职能赋予证监会,此后,市场高度关注监管部门对该行业监管措施的制定情况。
对此,该新闻发言人表示,目前,证监会正在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和《中央编办关于私募股权基金管理职责分工的通知》的要求,起草私募投资基金监管法规,拟将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以及包括创业投资基金在内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等各类私募基金纳入统一调整范围。
他强调,该法规将明确证监会对私募基金采取区别于公募基金的适度监管制度。按照适度监管制度,证监会不对私募基金管理人和私募基金实行前置审批,而是要求其自主依法设立后在一定期限内到行业协会登记和备案,证监会基于行业协会的登记和备案信息,对其实行事后监督管理。为配合法规实施,行业协会也在同时起草私募基金管理人和私募基金登记备案办法和相关行业自律规则。
光大证券案进入行政处罚事先告知程序
下一步,证监会将依照法定程序,尽快作出正式处罚决定。而对于投资者的民事赔偿问题,《证券法》对内幕交易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民事责任作了规定
尽管光大证券案件暂告一段落,但是有关人士一直呼吁光大证券对造成损失的投资者进行赔偿。
对此,该新闻发言人表示,光大证券案件发生后,证监会及时启动稽查、处罚程序。目前该案已进入行政处罚事先告知程序,下一步,证监会将依照法定程序,尽快作出正式处罚决定。
而对于投资者的民事赔偿问题,《证券法》对内幕交易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民事责任作了规定。根据《民事诉讼法》,民事案件的审判权,由司法机关独立行使。据了解,司法机关对于光大证券案件涉及民事诉讼高度重视,对涉及的有关诉讼案件准备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的有关规定予以受理。
研究推动期货品种长假连续交易
证监会认为,推出长假盘有利于投资者风险管理,提升市场效率,发挥期货市场功能,推动期货市场国际化
对于媒体关注的期货市场是否有意在长假期间推出连续交易问题,该新闻发言人表示,近年来,证监会一直积极指导期货交易所研究论证长假盘相关问题,但因涉及长假期间银行资金汇划,通讯等基础设施的应急保障等问题,目前尚未能正式推出。
不过,他指出,在黄金、白银连续交易试点成功的基础上,证监会将适时推广至其他期货品种,并继续坚持以市场需求和服务市场为导向,积极推动开展长假期间的连续交易和进一步延伸连续交易时间等问题的研究,并推进相关准备工作,以提升品种的国际化程度和定价能力,促进期货市场更好地为实体经济服务。
据悉,当前,我国集中性休假制度引发的期货市场长假风险,受到期货市场管理者和投资者的广泛关注,特别是2008年金融危机后,市场希望推出长假盘以防范长假风险的呼声日益强烈。证监会认为,推出长假盘有利于投资者风险管理,提升市场效率,发挥期货市场功能,推动期货市场国际化。
方正证券尚未提交相关行政许可申请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表示,方正证券吸收合并民族证券属市场化的并购重组行为,双方遵循商业自主原则
9月份,停牌逾一个月的方正证券发布重组进展公告,初步确定通过发行股份的方式吸收合并民族证券。对此,新闻发言人表示,证监会已关注到相关公告,并在公告后收到了方正证券报送的关于并购进展情况的报告。
据介绍,由于本次方正证券吸收合并民族证券涉及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和证券公司股权变更等多项行政许可事项。目前方正证券和民族证券尚未正式提交有关行政许可申请。待收到相关申请后,证监会将依法进行审核。
此外,该新闻发言人表示,方正证券吸收合并民族证券属市场化的并购重组行为,双方遵循商业自主原则。对于证券公司在依法合规的前提下,通过市场化并购重组的行为,证监会一贯予以支持。
未收到公安机关就宏源证券案来函
目前公司经营正常,证监会将继续关注事态进展,发现证券公司和从业人员存在证券违法违规的,将依法查处
尽管宏源证券已经公告,但是市场还是关注宏源证券案件进一步进展。对此,该新闻发言人透露,9月27日宏源证券副董事长、总经理胡强,副总经理周栋被公安机关带走调查。此事系公安机关依法行使职权,证监会迄今未接到公安机关来函来电通报情况,经向宏源证券了解,公司也不掌握具体情况。
据悉,目前公司由董事长冯戎代行总经理职责,原总经理胡强、副总经理周栋分管的公司事务也已重新做了调整。公司控股股东中国建银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胡强不再担任公司董事的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同意已提交2013 年公司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获得通过。目前公司经营正常,证监会也将继续关注事态进展,发现证券公司和从业人员存在证券违法违规的,将依法查处。(上证)
证监会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案件将实行备案制
新华网北京10月11日电(记者陶俊洁、赵晓辉)证监会新闻发言人11日指出,为积极稳妥开展好派出机构行使行政处罚权工作,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案件将实行备案制度。
新闻发言人说,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所有案件必须报证监会相关部门备案,负责备案的部门将适用统一的标准对每一个案件的主要事实、事实定性、责任区分、量罚的适当性、审理程序的合法性等方面进行全面复核。派出机构对认定或处理意见进行重大调整的,必须再次备案。
同时,为防范地方保护主义等风险,专门确立了案件提审和指定管辖制度,证监会相关部门认为有必要时,可以审理原由派出机构审理的案件,也可以指定其他派出机构进行异地审理。
此前,36家派出机构均分别制定了案件审理工作规则,规则要求审理工作须坚持查审分离原则和审理合议制度,各派出机构案件审理部门及其人员与案件调查部门及其人员分离,分管审理和调查工作的局领导分开负责,案件审理多人合议合署。此外,所有参与案件审理的工作人员被要求严格遵守证监会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严格实行回避制度,严守工作秘密。
根据本次授权,派出机构对除大案要案、复杂疑难案件以及其他可能对当事人权益造成重大影响的案件之外的自立自办案件进行审理、作出处罚,案件审理标准比较明确,所有处罚案件都将及时公开,接受群众、市场和媒体广泛监督,对不处罚的案件,也将留痕留档,接受各方审查。同时,证监会已制定了证券违法行为的认定标准,下一步还将继续予以完善和细化,派出机构在审理案件的时候,必须予以遵守。
在派出机构行使行政处罚权试点期间,上海、广东和深圳三家证监局所有移交审理的案件均以处罚结案,案件审理程序合法到位、事实认定准确、处罚幅度适当,案件处罚能够保证尺度、标准的统一,未出现试点单位和工作人员违反纪律的情况,未发现地方干扰办案的情况。
当前,证监会派出机构垂直管理,人、财、物独立于地方,能够贯彻证监会各项政策措施,在监督制衡等机制落实到位的基础上,各派出机构将严格、严肃执法,依法、公平、公正实施好行政处罚工作。(新华网)
证监会启动案件调查数量激增
本报北京10月11日讯 记者周芬棉自8月19日中国证监会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稽查执法工作的意见》发布后,收到违法违规线索数量持续增加,启动案件调查数量也有较大幅度增长。证监会今天表示,今年9月,单月新启动案件调查39件,为前8个月月平均值的1.5倍。
据悉,近日,证监会启动了对六家上市公司信披违法违规的立案调查工作。这六家公司的主要问题分别是:珠海中富在2012年收购48家子公司少数股东权益过程中,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其资产评估机构北京恒信德律未履行必要的评估程序;恒顺电气未按规定披露第一大股东青岛清源环保实业有限公司与原第二大股东新疆奕飞股权投资有限公司之间存在关联关系;欣龙控股2011至2012年,未及时披露签署房地产开发协议情况,相关借款及大股东代子公司补缴税款滞纳金等事项未及时披露;四海股份涉嫌上市公司诉讼事项未披露等违法违规行为;迪威视讯2010至2012年,虚增与部分客户间发生的营业收入;友利控股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法制日报)
证监会:光大证券赔偿方案已报最高院
商报记者 王也
证监会新闻发布会昨日下午例行召开,就市场最关心的光大赔偿方案、IPO审查等多方面问题进行了一一答复。
证监会发言人表示,关于加强稽查执法工作的意见正式实施后,证监会收到违法违规线索数量持续增加,启动调查数量较大增长;实施后,9月单月立案39件,为此前1~8月月均值的1.5倍。其次,昨日正式对外通报对珠海中富、恒顺电气、友利控股等6家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及珠海中富的资产评估机构北京恒信德律未勤勉尽责的行为进行立案调查的情况。
证监会发言人还介绍了IPO财务专项检查开展情况,IPO财务专项检查现场检查工作已经完成,622家企业提交自查报告,268家提交终止审查申请,终止企业达到了此前上报IPO企业的30.49%。2家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已经被移交稽查部门。不仅如此,发言人还表示将从五方面改进发行监管:一是进一步细化IPO披露规则及要求;二是建立监督检查长效机制,发审会前抽查中介机构工作底稿;三是要求保荐人加强内核建设;四是进一步加大社会监督力度,实现受理即预披露;五是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稽查执法力度。
发言人还表示,对于光大证券投资者的民事赔偿问题,当前已经通报到最高人民法院,将作出正式处罚;对于民事审判权由司法权独立行使,最高院准备参照虚假陈述来商定光大证券投资者赔偿问题。
证监会:将依法审批阿里控股天弘
本周,阿里金融拟增资控股天弘基金的消息让基金界震惊。不过,这起联姻中,只要监管层未点头,就仍存在变数。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昨日回应表示,此次阿里入股增资,必须符合基金法等规定的股东条件,证监会在收到其申请资料后将按照新基金法和证监会规定予以审核,依法作出决定。而天弘基金相关负责人透露,针对此次增资扩股,目前有关增资扩股尚未向证监会递交材料。
有基金业观察人士在接受南都采访时表示,阿里金融旗下有第三方支付、小贷和担保等业务,符合新基金法主要股东的条件。不过,天弘基金高管持股的比例是否超标则将成为这起增资的最大变数。
传言马云申请特批
10月9日晚间,天弘基金原二股东内蒙君发布公告透露,公司及天弘基金其他股东与浙江阿里巴巴就天弘基金增资扩股和全面业务合作达成框架协议,浙江阿里将以约人民币11 .8亿元出资持有增资后的天弘基金51%的股份。该事项最终达成尚需通过天弘基金股东会审议和中国证监会批准。
昨日有消息称,阿里巴巴董事局主席马云为此已亲赴证监会与相关负责人沟通,目的在于申请特批控股天弘基金。对于此消息,一位接近阿里金融的知情人士回应称不靠谱。就算会面也不可能是专门为此事说情。上述知情人表示。
而昨日下午,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针对此事特别说明,证监会已经关注阿里巴巴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拟控股天弘基金一事,支持符合条件的机构参与公募基金行业,促进公募基金向财富管理机构全面升级转型。不过他同时强调,此次阿里入股增资,必须符合基金法等规定的股东条件,并履行必要的公司内部决策和证监会的审批程序。证监会在收到其申请资料后将按照新基金法和证监会规定予以审核。
对此,昨日下午,天弘基金相关负责人透露,目前各方对于增资只是形成框架性协议,据其了解有关增资扩股尚未向证监会递交材料。
新基金法为阿里扫除障碍
对于阿里控股天弘基金的监管审批问题,华泰证券基金研究员王乐乐在接受南都记者采访时表示,如果按原基金法规定,阿里确实触犯了红线。但自6月1日起实施的新基金法为阿里入主天弘基金扫除了障碍。新基金法对于股东门槛大大降低,仅表示:主要股东应当具有经营金融业务或者管理金融机构良好业绩。王乐乐认为,阿里金融旗下有第三方支付、小贷和担保等金融机构,符合具有经营金融业务或者管理金融机构的新基金法股东条件。但具体是否合规,仍要看监管部门的意见。应该问题不大,阿里在决定入股前肯定就此问题进行过评估。王乐乐表示。而昨日,证监会的回应中,也特意提到了新基金法。
对此,支付宝相关人士在接受南都记者采访时也特别表示,此次,增资入主天弘基金的并非阿里巴巴集团,而是支付宝的母公司浙江阿里。在外界中,阿里金融的互联网属性较强,但实际上,浙江阿里有相关金融方面的业务经验。
王乐乐认为,目前金融业正在改革,今年对于基金的创立力度较大,在此背景下,阿里获得监管放行的概率较大。不过,他同时指出,在该增资扩股方案中,最大的变数不是阿里的入股,而在天弘基金高管的持股是否能够获得证监会的批准。王乐乐表示,此前基金业普遍认为,基金实施股权激励原则上不能高于5%,此次天弘基金管理层将持股达到11%。超过5%算不算主要股东,这就要看监管的态度如何了。王乐乐指出。(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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