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踏上美国本土,正在满街闲逛,忽然从一间黑顶小洋楼里走出一个美女,踏着满园青草朝我走来。我的心登时狂蹦乱跳,喉咙冒出了烟。天呀,她……她居然不穿衣!
一时间,我的腿象筛糠一样颤抖不已,两腿间突然升起一面美国国旗——向她MOTHER的自由国度致敬!脚下的柏油似乎已经融化,我站在原地,无法自拔,傻楞着两眼直瞪着美女那对夸张的MM。别人总说我屁股没长肉,如今我终于相信了。那还不是因为长期在实验室坐的缘故么?
我叫易野情,从小生活在城市里,养尊处优。我是个男孩子,可我奶妈喜欢把我打扮的象个女孩子一样。据说奶妈从前生了个女儿,三个月大就没奶吃饿死了。奶妈怎么会没奶呢?因为那时候奶妈家里很穷,她们家是乡下亲戚,她们都是乡下人,不是我们成里人。她女儿饿死了,都怪她自己穷。乡下人饿死也不是什么希奇事,反正中国十几亿乡下人,都盯着城里的亲戚。少一个乡下人,我们城里人就少负担一个累赘。她女儿死了就算了,还把我打扮得象她女儿一样,弄的我现在男不男女不女的,内心不停地饱受矛盾煎熬。
我说过了,我家是城里的,所以我父母给我安排了一切。我养尊处优是乡下人羡慕的要死的。不过我有个更好的主意气死那些乡下人——把我家祖传三代那件天蚕宝甲丝光美国名牌睡衣穿上街走走。那些乡下人羡慕的眼光不亚于我看见眼前这位不穿衣的美国美女——据说她叫Nakedboy,一个很有趣的美国名字。后来我出了国,这件天蚕宝甲也随着我享受到美国的阳光。可我失望的是,美国人是不穿睡衣出门的。
美国人是很愚蠢的,他们喜欢墨守成规,难道不愚蠢么?不象我来自一个五千年文化的大国度,文明的熏陶已经将我武装到牙齿。所以美国人要不就穿其他衣服,要不就不穿衣服出门,反正不象我喜欢穿睡衣出门。
他们无论穿或不穿衣,总会穿上鞋。在他们的意识中,似乎穿上了“鞋“,就等于批上了文明的外衣。当然,这种观念在今天我的老家还是让人觉得非常可笑的。我敢打赌,他们喜欢穿的鞋,一定是made in China的!
果然,那不穿衣的美女已经转过身,我终于看到她脚下的鞋,那一撇,不就是“李宁牌”的标志么?呵呵,中国人穿耐克,美国人穿李宁,美国人这点就彻底暴露了他们乡下人的品质。他竟然连世界上最穷的国家的土人都不如。人家穷、土、落后,但至少别人还知道要披上高贵的外衣。可是这个美国美女,生活在世界上最大、发展最为迅速的发达国家之中,工作在这个国家最发达的城市之中,竟然观念这么落后!
鄙视她!
我浑身一阵胜利的轻松,轻轻抹了抹汗,心里暗叫可惜。这美国妞怎么不是朝我走过来的么?竟敢鄙视我这黄皮肤的帅哥改道而行?
再次鄙视她!
美国现在每年经济增长的速度是2%,可是对于国民的教育、国民的素质达到2%了吗?国家物质文明飞速发展的时候,精神文明显然是在倒退!居然从后工业时代退回了原始社会,不穿衣!?原始人尚知树叶遮羞呀!我不知道其他国家是不是有,反正我在老家的城市中没有看到,在东京,大阪,香港的街头也没有看到过。
我要报警!
然而,美国警察居然也帮他们自己人,骂我无知?!说这在自己家不犯法!?
I服了U ,USA!
I服了U,Yankee!
忍着愤怒和屈辱,我就这样度过了来美国的第一天。
明天我就要到大学实验室报到,不知还有什么更希奇古怪的玩意等着我呢?我开始后悔出国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