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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操盘日记] 国税总局回应:短期内不会在全国推行房产证加名征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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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8-29 08:44:34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国税总局方面表示:“南京房产证加名征契税,属于地方政府税收行为,短期来看,恐怕不可能在全国范围内推行类似政策。
  【《财经》综合报道】 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报道,近日,南京率先出台新政策“房产证加名征税”,要求对进行婚前房屋产权证加名的房产所有人征收契税。有媒体说,国税总局正在着手研究具体意见。但国税总局方面8月25日回应说,暂时未听闻总局内部在研究实施意见。
  日前,南京地税局通知,从23号起“交件”办理的房屋加名案例均须征收3%契税。此事被当地媒体报道后,网络舆论一片哗然。24日下午,南京地税局相关负责人又说,此事现在还“不确定”,要等总局批复,可能会有“缓冲期”。对此,国税总局方面表示:“南京房产证加名征契税,属于地方政府税收行为,短期来看,恐怕不可能在全国范围内推行类似政策。
  就南京房产证加名征税一事,江苏省南京地方税务局财产和行为税管理处处长郭智华在8月24日回应称,该政策指的是夫妻双方将其中一方所持房产由个人财产转为共同财产所征收的权属转移的契税,实为按契税条例执行的政策,成都、青岛、石家庄、泉州等城市都已针对这一行为征收契税,并非从南京首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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